評價

NCU 專任行政助理

  • 公司
  • 工作地區
    桃園市
  • 職稱
  • 填寫時間
    2017 年 9 月
  • 最高學歷
    大學
  • 一週工時
    40
  • 待遇
    31,000 / 月
  • 是否推薦此工作
    不推

不合理的常態

當初應徵的時候標題是: OOO老師徵聘專任行政助理 工作內容是: 1、協助OOO計劃案之計劃事務 2、協助OOO老師處理其他計劃管理與行政庶務 第二項寫的非常廣泛,所以我當時並沒有太留意,現在才發現這是陷阱。 目前OOO老師手上除了原先我應徵的計劃案以外,還有三個計劃。工作量比起我原先預估的要多很多,對一個新手來說有些無法負荷。 而且校內的職場環境又非常的不友善,不清楚是對菜鳥不友善還是對所有人都不友善。 另外是薪資問題。 剛到職時,我的約用表不斷被退回。理由是「單位錯誤」可是我到底隸屬哪個單位,各處室說的都不一樣,也互相踢來踢去。但約用表沒完成,我就不算到職完成,也就不能申報薪水。 經過一個月之後,好不容易約用表完成了,學校卻說「計劃案的經費正在修正,所以教務長下令,此期間不得使用經費」於是我仍舊不能申報薪水。 雖然我的應徵職稱是專任行政助理,可是對學校來說我是計劃案助理,所以我的薪水就是只能由計劃案經費支付。已經工作三個月了,可是我一毛錢都沒有領到。學校的意思是「要等教育部審核通過經費修正,才可以使用經費」。而且沒有錢支付我的薪水也等同於沒有錢支付我的勞健保,沒有勞健保是可以的嗎? 現在回想當初面試時老師說「其實我現在手上有兩個工作,一個是OOO計劃案,另一個是XXX計劃案。原本XXX計劃案也要公告徵才但後來沒有刊登。」 我以為老師的意思是兩個計劃案都要找人,只是一個公開找、一個私下找,而他想問我對XXX計劃案有沒有興趣。現在才發現,他的意思是「應該要請兩個助理但我想合併成一個」。 還有某助理曾以「你寄錯檔案這種事在私家單位會是多嚴重的錯誤」,卻不說三個月不給薪水在私家單位是可以鬧上新聞版面,是個多重標準的工作環境。 雖然有人說這些都是學校計劃案的「常態」,我還是覺得不太合理,非常不推薦這類型的工作。 至於我還沒有離職是因為距離我約滿只剩下三個月,家裡希望我把聘期待完,但如果可以我認為早脫離早超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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蒸的很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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