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價
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(83726795) 攝影記者
地點臺北市 | 職務經驗5 年 | 工時40 小時/週 |
薪水月薪 4萬8000 | 評分4.5分 |
性別友善度
無生理假,但公司主管在工作分配上,不會因性別有所區分,主要看能力分派任務
工作內容
工作內容很單純,就是拍攝新聞畫面,端看那時候的有沒有大事件,來決定工作的繁忙程度。有大事件時,經常需要在外拍攝一整天,沒辦法回公司
沒有回報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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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大大無私分享
蒸的很蚌
真的非常謝謝你的分享!
很實用!
台灣的職場因為有你變得更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