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一定需要的假!——照顧自己也照顧親愛的家人
性別工作平等法中,所規範的假別包含:
- 生理假
- 產假
- 陪產假
- 育嬰留職停薪
- 家庭照顧假
【生理假】怎麼請呢?
- 每個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
- 如果整年超過3日,天數就併入病假一起計算
- 生理假的薪資是減半發給
- 雇主不能因為生理假就視為缺勤喔!
另外,請生理假的時候不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喔!
- 生理假請超過3天以後,如果生理日不舒服需要再請假時,請假的名義仍然為生理假!證明文件不需要檢附、薪資減半、不能視為缺勤,都照生理假的規定走喔!只有天數併入病假一起計算。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、21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【產假】怎麼請呢?
- 懷孕期間:產檢假 5 天,薪資全額給付。
- 生產前後:產假8週,受雇六個月以上薪資全額給付,未滿六個月減半給付。
- 流產:依照懷孕日數給予不等天數之流產假。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及施行細則第 7 條、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【陪產假】怎麼請呢?
- 生產前後 15 天內,配偶也有陪產假 5 天可以申請。
- 薪資全額給付。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及施行細則第 7 條、勞動基準法第 50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【育嬰留職停薪假】怎麼請呢?
- 只要工作滿6個月後,在小孩滿3歲以前都可以申請!
- 但是,最長不可以超過2年,而且一旦小孩滿3歲就會終止喔!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6、22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【家庭照顧假】怎麼請呢?
- 只要家人要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而必須親自照顧時,就可以請家庭照顧假。
- 雇主不可因此視為「缺勤」,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,這是事假與家庭照顧假不同的地方。
- 還有,家庭照顧假的日數是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 7 日為限。
- 家庭照顧假的薪資計算,則是以事假規定辦理。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0、22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Q:老闆可以因為我懷孕不能勝任工作而將我解雇嗎? A:不可以。 老闆必須證明為什麼不能勝任,而且懷孕的員工個人體態、身心狀況都與平常不同,所以如果老闆是因為懷孕階段的工作表現不佳,是沒有辦法當成正當理由的。
依勞基法第11、 51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勞動基準法)。
Q:申請產假、家庭照顧假,以及育嬰留職停薪的時候,老闆可以拒絕嗎?
A:不可以。 老闆只能要求你提出證明文件,也不能因此影響你的全勤獎金、考績等。 如果違反規定,會被罰 2~30萬元的罰鍰,而且必須限期改善,依舊未改善的話會按次處罰喔!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1、38 條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Q:老闆可以因為我懷孕,而要求事先留職停薪嗎?
A:懷孕後如果無法正常工作,與老闆討論後並且雙方都同意先留職停薪,直到懷孕穩定或生產之後再回復工作,這樣的事後個別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!
但是,如果是工作規則、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,就不能事先約定如果懷孕時應留職停薪,這樣是無效的喔!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1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Q:我懷孕了,可以跟老闆申請調去做比較輕易的職務嗎?
A:可以。 在懷孕期間,如果有員工認為較輕易的工作就可以申請,老闆不可以拒絕,也不可以減少薪資。 如果發生爭議,法院實務上也會以員工意見為主。
依勞基法第 51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勞動基準法)。
如果發現老闆違反生理假、產假,以及育嬰留職停薪的相關規定,可以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動局申訴。向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或是性別工作平等會提出都可以喔!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33 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-性別工作平等法)。
可洽詢以下單位:
- 勞動部免付費電話:0800-085151
-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: 02-412-8518
- 台灣勞工陣線:02-2321-7648
或根據工作地,洽詢以下單位:
- 台北市勞動局:1999、02-2720-8889
- 新北市勞工局:02-2960-3456 勞動檢查處:02-2260-0050
- 基隆市社會處勞資關係科:02-2428-7801
- 桃園市勞動局:03-332-2101 勞動檢查處:03-332-3606
- 新竹市勞工局:03-532-4900
- 新竹縣勞工局:03-551-8101、0919-075-858
- 苗栗縣勞工及青年發展處:037-322150
- 台中市勞工局:04-2228-9111轉35099
- 彰化縣勞工處:04-726-4150
- 雲林縣勞工處: 05-552-2810、0988-640-526
- 南投縣社會及勞工處:049-222-2106 (或 2107, 2108, 2109)
- 嘉義縣社會局:05-362-0900
- 嘉義市社會處:05-225-4321
-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:06-633-0821
- 高雄市勞工局:07-812-4613
- 屏東縣勞工處:08-755-8048
- 台東縣社會處勞工行政科:089-351834
- 花蓮縣社會處勞資科:03-822-5377、03-822-7171轉390、396
-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:06-927-4400轉531、532、355
(本篇最後編輯時間為2017年6月,請自行確認有沒有新的修法/函釋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