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颱風假,權益不放假!
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我可以主張不去上班嗎? 沒去上班的話,雇主可以扣發薪水嗎? 會被扣全勤獎金嗎? 有去上班的話,雇主該給比較高的薪水嗎? 馬上查看懶人包,一次就搞懂!
根據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第七條
根據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第六條第一項,「勞工工作所在地」此時就會變成勞工居住地。所以只要居住地宣佈停班停課,就可以主張不出勤。
根據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第六條
根據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第七條
- 如果你是百貨公司櫃哥櫃姐,請考慮加入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
- 如果你是護理人員,請考慮加入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(護師工會)、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(基護工會)或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
- 如果你是記者,請考慮加入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
- 如果你是警察,請考慮加入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
- 如果你是消防人員,請考慮加入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
- 如果你是司機,請考慮加入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
(本篇最後編輯時間為 2018 年 7 月,請自行確認有沒有新的修法/函示喲)
Q1: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我可以主張不去上班嗎?
可以!只要你的住家到公司的必經之路,有經過停班停課區,為了保護自身安全,你有權選擇不出勤上班!
Q2:雇主要求我改成遠端上班,是可以的嗎?
不一定!
有許多行業(例如:軟體工程師),確實可以使用電腦在家獨立完成工作。
但只要你的居住地,仍在停班停課區,你仍然有權選擇不出勤上班。
Q3:颱風假沒上班的話,會有薪水嗎? 全勤獎金呢? 要補班嗎?勞動部的說法是「宜不扣發薪資」
意思就是雇主沒給當天薪水也不違法,期許雇主佛心發薪水給勞工。
而因為天災因素無法出勤工作,雇主不可以:
扣發全勤獎金
強迫勞工補班
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
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
Q4:颱風假仍然上班的話,會有加班費嗎?
不論是你自願,還是「被同意」去上班,
勞動部的說法是「宜加給勞工工資」
意思就是雇主不加發薪水也沒有違法,雇主佛心給員工加薪當然是最好ㄉ。
如果你仔細看,會發現...
目前的規定,就跟平常差不多,沒上班雇主可不給薪,有上班雇主可以只給原本的薪水。到目前為止,「颱風假」並不存在於法條之中,只是我們方便溝通的詞彙。
到底出不出勤、給不給薪、給幾倍薪、如何落實,是個充滿爭議的議題,如何對勞資雙方都公平,並非易事。
但無論如何,我們都可以思考「防災假」是否入法,開啟社會的對話,取得共識!
呃,實際上誰敢說不想去上班? 我們還能做什麼?
加入工會,團結力量大
蒐集雇主強迫工作的證據,和同事一起進行檢舉
最後,我們還可以
一起參與
「颱風假不出門消費」運動
沒有消費,就沒有「被同意」上班